关于开展《山西省塑料行业 2008 年度名优产品》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了贯彻我省“加强名牌建设”的精神,积极实施推进我省的名牌战略;进一步促进我省塑料工业产品的技术创新、品牌创新、绿色环保,节能减排,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使我省的塑料产品适应市场竟争能力,今年将继续开展《山西省塑料行业 2008 年度名优产品》的评选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1 申报企业按照产品的种类分别填写“山西省塑料行业名优产品申请表”;

2 申报企业提供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书、注册商标等复印件各一份。

 (2)申报评选的名优产品由省级或省级以上法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出具的近期检测报告的复印件。 

 (3)申报评选的名优产品两个以上用户使用意见的反馈证明。

 (4)申报评选的名优产品获奖证书 ( 新产品获奖证书、名牌产品证书、著名商标证书等 ) 的复印件。

 (5)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3 申报材料份数:

  企业提供资料除( 1 )、( 5 )是一份外,其它的资料均应按申报产品的品种和数量提供。

二、评选办法:

  根据“山西省塑料行业名优产品评选办法”和“山西省塑料行业名优产品的评审细则”进行评选。

三、颁发“铜牌”和“证书”:

  凡评评选为《山西省塑料行业 2008 年度名优产品》的企业,均颁发“山西省塑料行业名优产品铜牌”和“山西省塑料行业名优产品证书”。

四、“名优产品”标识的使用:

  被认定的名优产品的企业,在有效期内可在产品包装、说明书及批准发布的广告宣传上冠以“山西省塑料行业名优产品”的字样,并可在产品外包装上书写“山西省塑料行业名优产品”的标识。

五、申报时间:


  2008 年 9 月 30 日 前将申报资料报送协会秘书处。

六、联系方式:

 
1 联系电话: 0351 - 8627648 6181496
     
          13934169049

  2 联系人:胡敬才

                    山西省塑料行业协会

                     2008年8月8日